
Zong Qinghou的100亿遗产继续教导。 sa mga ulat ng媒体,higit pang mga dyale sa pag -aakusa ng“ Zong Family Trust争议案件” Disyembre 30,2024,Na Inaakusahan si Zong在他的一生中,在香港的Qingou Ang Hsbc Bank Funi n nutiaryong ang ang ang ang ang hsbc银行,并申请了针对Zong Funi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临时禁令,并在不列颠弗吉尼亚群岛(BVI)注册。此后,情节立即以“逆转”开始。媒体上接近汇丰银行的一名男子说,Zong Qinghou尚未在香港的汇丰银行以个人名义建立信任。
真的信任这个吗?口头信托可以确定有效吗?为什么江豪投资被列为次要防火者?为什么我可以进行银行帐户付款?信息的复杂性使得S科学闻名为国家信托基金。
我可以认识到“信任口中”
如果“信任”确实存在已成为当前市场关注的重点。根据市场先前传播的信息,信托是通过邮件和口头说明建立的,没有人提到与信托的书面合同。
但是,根据国内外法规,信心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根据我国家信托法的第8条,建立信托必须是书面形式。在国外,通常有三种形式要求建立信托,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形式宣言(或声明表格)。
在香港,嘴确实有AG的信任模式。解决方案的解决方案Wang Yuxiang指出,香港信托法的法律本质上是继承英国判例法的原则,并通过地方法来控制它。建立信托必须满足“三个确定性”的要求,尤其是目的的保证,对主题的保证和确定性。如果有非贷款要满足,信任是无效的。但是,根据普通法,不需要以书面形式建立信任。对于转让 - 转让所有权(例如货币),可以将口头信托视为有效。关键是,对信任的创始人的追求应该显然足够,所有者应该真正移动或分开。
上海Meigu律师事务所的执行董事兼合伙人Xiang Fangligang律师解释了先前案件的观点,在香港有信托的口头诺言。法院可以根据普通的法律制度和平等原则确定是否基于特定情况确定口头信托。对于Ching Chi Sau诉Yip Woon Yin Judy,法院描述了通常建立基于信心的意图根据诸如当事方之间的信件交流,资金转让票据和证词之类的证据,并认识到信任对口的有效性。就IP Fung Kuen诉Sam Kee冷冻肉而言,法院认为与信任有着真正的关系,这是基于家庭成员长期加入业务的事实,他们的财产感到困惑,他们的死者在生命之前就制作了许多语言动词。但是,在实际确定的情况下,香港的IRTE在口头信托方面有严格的证据要求。北京Xunzhen律师事务所的律师Wang Deyue确定,必须通过持续的行为证据来证明客户的真正意图。实际的决定还必须满足基本要求,例如建立委托人的明确目的,信任信托的保证以及受益人权利和利益的争议。例如,对于成元家庭的家人,法院指出根据三场家庭会议和随后的基金转让记录的记录,建立了价值12亿港元的珠宝信托基金;但是,在2024船Xu Shixun的案件中,尽管法院证实了口头信心的存在,但所涉及的股票并未从个人帐户Totrust帐户(仍在客户中注册)中转移,并最终拒绝了信托的现实主义。
这也导致许多其他基本要素来确定是否建立了信托,尤其是所有者的价值和来源。除了建立家庭和外国信托的“合法性”原则外,在这种情况下,帐户资金尚未达到同意的21亿美元,而来源的“未来股息”是关注市场的重点。
“通常,根据普通法,置信资产未能达到总体价值的失败是没有必要导致无法建立一个信任,除非严格安排信托以在确定转移到根据信托基金的特定财产的全部资金后才有效。根据普通法对未来所有权的信任非常复杂。它不太可能已经活跃,或者至少很难证明它已经活跃了。
为什么Jianhao Investment成为第二被告
为了争辩这一财产,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的江豪投资已成为主要联系。据媒体报道,被告仅包括Zong Furi和Jianhao Investment,Jianhao Investment的董事是Zong Funi。
Wang Yuxiang提出,BVI的成分因其高水平的隐私保护,税收和灵活的公司管理结构而受到人们的欢迎,因此它们经常被用于信任 - 郊区的结构中。
在这种情况下,BVI实体被列为第二被告,Wang Yuxian相信帽子对原告进行了许多审判。首先,在短期内,原告可以寻求法院发出禁令,以直接限制BVI公司,BVI公司是持有生物的所有者,并禁止进一步转让或处置所涉及的帐户资金;例如,如果后者的原告赢得了案件的胜利,则法院确定案件涉及的信托已建立,BVI实体将包括在案件的信心结构中,其帐户中的资金将是有信心的资产。此外,原告可能能够看到BVI实体揭示或要求法院迫使其揭示一些证据,表明原告不能拥有诸如文件,指示记录,公司管理文件和财务记录,并赋予该案件涉及的信任。
Xiang Fangligang认为,该公司可以扮演处理和管理对资产的信心的作用ain。因此,将上市作为第二被告的主要考虑是防止资产转移,并涉嫌滥用资金不正确。这主要基于对审判技术的考虑,以更好地实现原告审判的主张并了解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还担心为什么只有两名被告被指控,而没有提到监督者。
家庭信托的基本结构是其合法所有者对监督者的主要委托,而监督者根据和现实的重新管理了自己的名字信托。在我国当前的财务监管标准下,信托公司是满足资格要求的家庭信任的唯一信任。为了确保运行家庭信托的安全,家庭信任结构还包括保管银行,投资顾问,法律顾问,税务顾问和监督员等职责。
与离岸家庭t生锈,信任不仅可以包括专业信托公司,还可以包括第三方机构(例如家庭办公室),甚至包括自然人(例如家庭成员)。 Xiang Fangligang认为,原告的诉讼的主题最少,这可能基于信心信心的模糊结构,证据收集的当前阶段的局限性以及对跨境法律和司法方法的复杂考虑。根据司法实践,可以根据审判的进步增加诸如被告之类的情况的变化。
但是,王·迪尤(Wang Deyue)将有另一种观点。他说,如果存在信托,根据香港信托技能和《受托人条例》,经理必须是直接负责的生物。原告没有将经理列为被告,宣布他无法提供诸如信任合同和管理员任命的信之类的主要文件,因此他被迫避免信托实体合法性的证明负担。原告选择追求Zong Funi和Shell Company,并专注于帐户变更的需求。从本质上讲,它是采用“降低试验方法的维度”,以避免检查法律关系的信任。
关于媒体报告中的信息,“接近汇丰银行的一个人表明,Zong Qinghou在香港的汇丰银行没有以个人名义制定信任计划”,Wang Yuxiang认为“没有其他要素,就像该案例中所涉及的同样依赖的源头,即使是不可能的,就不可能依赖于该案例的来源,即根据香港法院的判决。
如何转移基金
除上述重点外,争议还提到了10.851亿美元的资金转移。根据媒体报道,原告指出$ 1.8 BILlion帐户资产是Zong Qinghou承诺在他一生中为他们建立的21亿美元信心的一部分。在2024年初,账户余额约为18亿美元,Ngunit随后5月搬家了10.851亿美元的资金。
家庭信托资产应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基金管理应严格遵循信托文件的协议,监督者必须根据流程进行流动。操作过程,间接由个人控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有效地建立了直接影响转让资金的性质和合法性的案件的信任。
王Yuxiang指出,如果没有有效建立该案件的信托,那么BVI实体持有的18亿美元基金将不构成信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转移到公司帐户的资金取决于BVI实体协会,金融体系和R的条款与银行转移有关的示意。
Xian还相信Fanglangang认为,如果信任实际上不存在,资金的转移相对简单,并且帐户资金可以被视为一般公司或个人所有权。如果Zong Furi证明他具有任何帐户控制,并且用于合理目的(例如公司运营)的资金被移动,则可以成功完成转让。
认为该案所涉及的信任不是仅仅试图以口头形式建立的有争议的信任,而是对家庭具有完整的信托和风险控制机制书面合同的完全信任,而Zong Fuli仍然可以动员信托基金。 Wang Yuxiang提出可能包括常见情况:Zong Fuli本人是信任的信任者。在与受益人的利益相对应的基础上信任帐户。转移资金或进行投资活动; Trust提供了信任,作为信托基金的创始人Zong Funi在建立时提供特定权利,并在保留权利范围内进行资金转让; Zong Fuli是信托的保护者,家庭的家庭受托人通常被用作可信赖的决定,而监督者具有相对广泛的权威,因此保护者的角色通常被列入信任合同中以处理经理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指令可以直接发布。当然,应该指出的是,在设计信托信任或设计信任的信任时,应严格定义机构权利或被告权利的信任,以防止过度权利并损害信任的有效性。
“如果存在信任,Zong Futi可能会通过信托主管等各种形式实现动员资金,OB在某些条件下构成本金或许可的身份,并分发利益。
王·德尤(Wang Deyue)认为,如果有效建立了信托,Zong Funi将不得不依靠扩大主管对信托文件的权威或评论以实现以下转让的权威,但是此转让会构成受益人谈论的权力滥用风险。
对于任何有众所周知的家庭对家庭信任和详细信任的书面合同的有钱人来说,是一种预防法律风险并确保其将要实施的标准行动。”在保护性审判的证词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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